認真的看了一下 海關入境規定~  

扭蛋也有規定耶  也太有趣了吧~  

 

 

 

【申報稅率】
衣服、鞋子:10%左右關稅+5%營業稅
手提包:7%左右關稅+5%營業稅
3C產品:手機、iPod、筆電等為免稅商品,仍須繳納5%營業稅;錄放影機、相機則須繳納5%以上關稅,視每項商品稅率規範而定。

 

藥品類入境規定
物品名稱 限制 罰款內容/附註
非處方藥 *每種最多12瓶/罐/盒/條/支,合計不超過36瓶 *例如Wakamoto、曼秀雷敦,
在藥妝店所購買的成藥都算。
處方藥 *有處方籤6個月為限;無處方籤最多2個月為限。 *例指外國醫生所開的藥,
非已包裝放架上的成藥。
中藥材 *每種至多1公斤,合計不得超過12種。  
中藥製劑 *每種12瓶(盒),惟總數不得逾36瓶(盒)。  

藥品規定詳細請見:自用藥物限量表

▼網拍業者請注意,根據藥事法下列商品禁止上網拍賣販售(有照藥師也一樣),如果你從海外帶回台灣來,
上網販售一樣要受罰。一般民眾若多買拿上網散賣也會受罰!請特別注意。▼
1.藥品:善存、維骨力、威而剛、酸痛貼布、柔沛、正露丸、銀杏、褪黑激素、骨齒目、smarken、
MSM、銀杏葉、奶薊(乳薊草)、犀利士、威而鋼、樂酸克、熱威樂素、落建、諾美婷、
維骨素、眼藥水、洗眼液(洗眼水)、Viartril、泰國Counterpain按摩膏。
2.禁藥:白鳳丸、雲南白藥、三體牛鞭、牛寶膠囊、西瓜霜、人蔘條片、
出售水貨的藥品(未經受檢都屬於禁藥)。
3.醫療器材:血壓計、血糖機、近視眼鏡(包括有度數的太陽眼鏡)遠視眼鏡、老花眼鏡、
隱形眼鏡(包括藥水、沖洗液、清潔液、保存液)、碎脂機、衛生棉條、導入儀、灌腸器、
體溫計、體脂計、保險套、3M美容膠、耳(額)溫槍、驗孕試紙、酸痛貼布、束(托)腹帶、
OK綳、肌內效、護具、輪椅、低周波治療器、醫療用彈性襪(預防靜脈曲張彈性襪)。

關於攜帶西藥(成藥)回台之疑問
上述表單已有說過,非處方籤(成藥)每種最多12個單位,且合計不超過36個單位。

國人最愛去日本藥妝店買成藥回來囤,而且通常一去就是買一年的量,再加上親友的其實數量非常可觀!

要特別注意這些規定。例如曼秀雷敦的AD軟膏,再好用你也最多只能帶12罐回來,

太田胃腸藥最多也只能帶12盒,若專帶各種眼藥水回來給朋友,最多也只能帶36罐而且每款不能超過12罐。
不論幾粒裝或多大罐,就是以新規則每款不超過12單位(盒/罐/瓶/條/包)為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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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韓國小魔女MISS.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